关于申报和选派 2011 年上海高校教师国外访学进修的通知 |
校内各部门: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《关于申报和选派 2011 年上海高校教师国外访学进修的通知》精神,我校可派若干名教师和少量管理人员出国访学。除符合《通知》要求外,还需符合 5 年内未获得国家或学校各类资助出国者(包括已获资助还未成行者),并在我校工作已满三年。其中访学费用不够部分由其本人科研经费负担。请各部门积极推荐,于 5 月 27 日前将单位推荐意见及相关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,逾期作自动放弃。 联系人:王长宏 联系电话: 55272052 人事处 2011 年 5 月 24 日 附件 1 :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《关于申报和选派 2011 年上海高校教师国外访学进修的通知》 附件 2 :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国访学(进修)人员申请表
|
学院办公室-英国best365官方网站入口 13:55:36 2011-5-24 星期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