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启动第二批教授团队组建工作的通知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启动第二批教授团队组建工作,教授团队的组建条件等见上理工[2012]81号文件《上海理工大学“教授团队”建设管理试行办法》(可在“个人信息门户”-“校内文件”中查看),工作安排见附表。请各学院根据以下原则推荐团队带头人候选人。
一、关于团队带头人候选人推荐(自荐)的条件
1、申报范围: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正、副教授(已担
任团队带头人的不再受理)。
2、各团队带头人候选人承担本科课堂教学应符合如下门槛条件:
1)2010(2)/2011(1)~2011(2)/2012(1)二个年度,本科课堂教学学分≥3;正副院长(主任)≥2。
2)评教成绩B以上(如B-,学分数需≥10或有教学建设项)(注:本科教学评教列前20%为A,列中间60%为B,列后20%为C。)。
3)副高级评教成绩为A,或在大学生创新、创业、教学内涵建设、担任量大面广基础课教学等方面表现突出的,经教务处推荐,可以申请担任团队带头人。
3、上理工[2012]81号文件所规定的带头人和团队门槛条件中,“近三年”论文、专利、项目、奖项等成果,系指2010年1月1日-2012年底(以审核截止时间为准),项目经费按到款经费计。
4、正高离退休年龄(博导按63岁计,教授按60岁计)不满1个聘期、副高离退休年龄不满2个聘期的,不可担任团队带头人。
5、团队带头人在聘期内应全职在岗,原则上已入选各类政府、学校或邀请方支持的国外访学计划(半年及以上)的教师暂不列入团队带头人候选人。
6、校机关职能部门“双肩挑”人员原则上不可担任团队带头人,但可作为成员加入某个教授团队。
7、进校不满三年的教师组建教授团队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(在聘期内逐步招聘或引进到5人及以上)。其他教师组建教授团队,最低不少于5人,最高不多于10人。团队成员须是学校在岗在编的教师。8、所有团队带头人候选人均需满足知识传授团队门槛条件。申报知识创新和知识服务团队者还须同时满足相应的门槛条件,如不能满足但符合知识传授团队门槛条件者,经本人同意可进入知识传授团队候选人名单。
二、其他要求
1、各学院在推荐团队带头人时应注意兼顾学科、专业分布。一个本科专业拟建多个知识传授团队的应考虑核心、重点课程的分配建设问题。
2、为加快组建速度,此次教授团队带头人推荐(自荐)和组建工作将同时进行,团队带头人应将带头人推荐(自荐)表和拟定的成员名单、与学院签订的团队协议书等一并上交,团队一经批准,不可改变成员。团队改变成员的,视作自动放弃本次申请。
3、请拟组建团队的人员根据文件要求准备材料(各类表式在人事处团队专栏下载)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组建工作,申报材料由所在学院完成推荐工作后统一交人事处,学院上交材料时间:11月30日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4、学院上交材料要求:教授团队带头人推荐(自荐)表一式2份(及附件材料1份)、教授团队带头人推荐(自荐)汇总表1份(附电子版)、教授团队建设协议书1份。
5、第二批教授团队聘期为2013年1月1日~2015年12月31日。
三、工作时间进程
11月20日 | 布置工作,开始申报 |
11月20日~26日 | 个人自荐或学院推荐,填写带头人候选人推荐(自荐)表,准备附件材料。候选人完成团队组建工作(招聘成员,与成员签订协议书)。 |
11月27日~29日 | 学院(党政或学术委员会议)确定带头人候选人推荐名单。与团队带头人候选人依据文件和学院建设要求拟订《团队协议书》。 |
11月30日 | 学院将拟推荐的带头人候选人自荐表及附件材料、协议书等交人事处。 |
12月1日~21日 | 校团队事务工作小组对团队情况资格审查。 |
12月22日~29日 | 校团队建设管理委员会进行评议。 |
1月2日~9日 | 公示通过名单 |
1月10日~18日 | 公布名单,发布文件 |
特此通知。
教授团队建设事务工作小组
(人事处代)
2012-11-19
学院办公室-英国best365官方网站入口 13:34:27 2012-11-20 星期二